暑期出行:防雷常識早知道
雷電是自然大氣中超常距離的放電過程,能產生強烈的電磁輻射(發光)和聲波(發聲)現象,通常伴隨著強對流天氣過程而發生。雷電因其強大的電流、炙熱的高溫、猛烈的沖擊波以及強烈的電磁輻射等物理效應而能夠在瞬間產生巨大的破壞作用。雷電災害是聯合國“國際減災十年”公布的影響人類活動的嚴重災害之一,被稱為“電子時代的一大公害”。
我國地處溫帶和亞熱帶地區,雷暴活動十分頻繁,北京由于地形地貌的特點,雷暴活動也非常頻繁,主要發生在每年的5月~10月。
雷電(閃電)是一種云團放電的自然現象。按照閃電發生的空間位置不同,閃電可分為云閃和地閃。云閃主要包括不同云團之間的放電或同一云團內部的放電,地閃則是云團對地面或對地面上物體的放電。云閃對飛機起降穿越云層造成威脅,地閃則對地面人員、停留的飛機、建筑物等造成破壞。由于光的傳播速度遠快于聲音的傳播速度,所以可以通過計算從看到閃光到聽到雷聲的時間差大致判斷閃電離我們有多遠的距離,根據現場的情況及時采取有效的防御措施。
雷電災害具有發生頻率高、范圍廣、事件突發、危害嚴重、社會影響大等特點,因此處于空曠區域的人員在雷雨天氣時的安全就顯得尤為重要。雷電容易擊中地面上的尖端物體,如建筑物的防雷裝置,高大的燈桿、天線、樹木,以及飛機的機翼等,另外設備區、滑行道、其他車行道等空曠區域內的工作人員或車輛有可能成為最高點而遭受雷擊。
雷雨時室外人員應注意:
1.遇有雷雨天氣,特別是當雷閃臨近時,室外人員應進入安裝有防雷裝置的建筑物、金屬頂棚的車輛內,也可躲避到立交橋下或下沉路面處。在不具備上述條件時可暫時到高燈桿、飛機尾翼的相對安全范圍內(此時嚴禁靠近燈桿或飛機機身,應遠離不小于3米)躲避,防止遭受直接雷擊。
2.雷雨天氣時,室外人員不要手拿金屬工具、材料行走。無金屬頂棚的車輛應停止作業,相關人員迅速躲避。非常空曠區域內打雨傘是非常危險的。來不及躲避的人員應扔掉攜帶的金屬物且雙腳并攏蹲下以降低身體高度。
3.雷閃發生時,不宜在空曠的位置使用手機、對講機等通信工具。簡易執勤哨點、平房建筑物內的人員不要撥打或接聽架空電話線引入的固定電話,應盡量配備和使用具有免提功能的電話。
4.雷閃發生時,處于簡易建筑物內的人員不要靠近金屬水管、暖氣管道及配電箱等與室外有電氣連接的金屬設施,不要停留在金屬門窗處。
5.雷閃發生時,不要使用太陽能熱水器洗澡。
6.公共區域的人員遇雷雨時,不要靠近大樹行走或停留,身體(含頭部)應遠離樹干及樹冠3米以外,防止雷電的傷害。
總之,遇到雷雨天氣時既不能抱有僥幸的心理,也不要見雷色變。增強保護意識,采取及時、安全的防護措施,就可以減少雷擊事故的發生。
(北京市防雷檢測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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